FF-X7 CORE FIGHTER
核戰機
核心戰鬥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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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米迪亞運輸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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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邦軍中型運輸機,主要用作運輸 MS 及補給之用,裝有六台渦輪螺旋槳發動機,並在起落架上裝上扇葉方便快速短程升降。機下的貨箱是使用子母分離式架構,能在惡劣程況下,放下物資,迅速脫離戰區。武裝只有對空用機槍。
站長題外話:
關於這架米迪亞運輸機,站長無意中發現原來真有其機(只不過是一架子母機計劃書裡的東東),用途各異,覺得非常有趣,現節錄如下,以供參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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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姆勒.奔馳公司的工程「工程 A」,與米迪亞運輸機用途各異,但母機卻非常相似,其結構尺寸大得令人吃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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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載機又名子母機,大多是在雙引擎大飛機上搭載小飛機,這種奇妙的飛行方式,在二次大戰中多有出現。一般而言,戰鬥機輕便靈活,但續航力短,不能跟隨轟炸機進行遠程轟炸。若用子母機方案,由轟炸機攜帶戰鬥機一同飛向轟炸目標,戰鬥機能節省單程燃料,可以在敵區進行空戰,給轟炸機護航,並能隨轟炸機一同返航。上述的方案,是轟炸機做母機,搭子機(戰鬥機)。但納粹德國的計劃卻正好相反,把單引擎的戰鬥機和雙引擎的轟炸機結合成一體,利用轟炸機飛行距離長的特點,直接飛向敵人海軍艦隊,當接近敵艦時,把裝滿炸藥的轟炸機射向敵艦,飛行員乘坐戰鬥機返航。
(入正題啦)
在諸多的子母機研製方案中,最引人注目的是,戴姆勒.奔馳公司提出的「工程 A」。跟據該計劃,需要設計一架大型轟炸機做母機,母機下面再吊一架小型轟炸機做子機,子機應載 30t 炸彈。奔馳公司將母機定名為 A1 轟炸機。該機機翼展高達 54m 裝用四台 HeS021 渦輪螺旋槳發動機。兩主翼上面佈置了兩個起落架,兩個起落架之間的距離為 25m ,可以吊起一架子轟炸機。子機型號為 AII,翼展為 23m ,裝有
兩台 BMW018 型噴氣式發動機。計劃書估計,這架子母機的續航距離為 1000km,準備研製的噴氣式發動機推力高達 7500kg。可是,無論是飛機還是發動機,當時的技術都沒有辦法生產出來。
「工程 A」資料出自《第二次大戰超級武器》一書,萬里機構出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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